长沙再次放宽落户政策
来源:财联社
长沙近期又调整放宽了五条落户政策,包括优化购房落户政策、优化投资创业落户政策、优化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推出租赁房屋落户政策、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其中提到,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共有(含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所有产权人均可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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