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商品房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 备案价六个月内不得调整
来源:财联社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月1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保持商品房交易价格平稳。严格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完成地上建筑主体结构总层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经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后,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全部房源的一次性价格。经审核备案后,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备案价格六个月内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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