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香港金管局”)向银行发出通告,要求向个人客户提供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的零售银行(包括数字银行),最迟于明年6月底前就所有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冷静期。期限方面,个人客户可偿还或赎回贷款的冷静期不应少于紧接提取贷款之日后的7个自然日。
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冷静期,并不是创新举措,在保险、私募等金融产品中均存在。业内人士表示,个贷方面的冷静期安排,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冲动和过度借贷,推广负责任贷款。据记者了解,目前香港已经有部分银行推出设有冷静期的贷款产品。
无需支付提早还款手续费
香港金管局官网显示,目前香港私人贷款产品主要分为分期贷款和循环贷款两类。
据了解,循环贷款的借款人可按需要随时提取全部或部分贷款,及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无需支付提早还款费用,而分期贷款提前还款一般会收取特定手续费。
根据前述最新要求,零售银行应就所有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个人客户可以全数偿还本金的方式偿还或赎回贷款,毋须提供任何原因。
期限方面,个人客户可偿还或赎回贷款的冷静期不应少于紧接提取贷款之日后的7个自然日。
收费方面,冷静期不适用于有抵押的贷款。个人客户不应因偿还或赎回贷款而被收取任何手续费、提前还款或提前清偿费或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而已偿还或赎回贷款的客户的应付利息,不应高于有关客户若并未在冷静期内偿还或赎回贷款而应支付的利息。
香港金管局表示,上述规定适用于零售银行(包括数字银行)。香港金管局同时强烈鼓励认可机构安排其经营零售银行业务并提供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的香港附属公司遵循上述规定。此外,香港金管局也鼓励向个人客户提供这类产品的其他认可机构采取类似的消费者保障措施。
推广负责任借贷
目前,香港已经有部分银行推出设有冷静期的贷款产品。例如,渣打银行分期贷款提供7天私人贷款冷静期,免息、免提早偿还贷款手续费;香港虚拟银行ZA Bank(众安银行)的私人贷款产品也设有7天冷静期,用户于冷静期内提早清还款项可豁免就贷款而缴付的手续费、提早偿还贷款手续费及首月应缴利息。
香港金管局表示,冷静期安排旨在为个人客户提供一段合理时间,让客户在订立贷款协议后,能仔细考虑其财务责任,并评估其偿还能力,以尽量降低冲动和过度借贷带来的影响。
冠苕咨询创始人、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告诉记者,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冷静期并不是一个创举,实际上在保险保单、私募基金、私募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中执行已久,它是一种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冲动购买产品或者办理消费贷款的监管规定。
“当前,不少人存在超前消费、冲动消费的情况,低门槛、方便快捷的互联网贷款成了其中一些人借贷消费、盲目贷款的工具。冷静期就好比是一个缓冲阀,提供给消费者充足的时间,重新审视自身财务情况和实际贷款需要,合理评估还款能力,进而做出正确的选择,减少个人因冲动借贷而陷入债务困境的可能。”他表示。
此外,周毅钦提示,7天冷静期的设置也有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羊毛党”利用。例如,将消费贷款资金转借给第三方赚取利息,或者购买超短期资管产品获取收益等。各家商业银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安排和系统控制来防范这方面的欺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