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11月22日公布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研究制定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数据高效供给体系、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数据便捷交付体系、行业数据应用体系等五个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方向。
围绕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
关于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促进各类交易所、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算力设施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紧密相关。在算力底座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异构算力的绿色发展、有机协同。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推动实现“瓦特”产业向“比特”产业转化,不断壮大数算产业生态体系,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强化枢纽节点与非枢纽节点的协同联动,支持绿电资源丰富的非枢纽节点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
此外,在网络支撑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传统网络设施优化升级,有序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全面推进6G网络技术研发创新。在东中西部地区均衡布局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加快扩展国际海缆、陆缆信息通道方向。建设时延确定、带宽稳定保障、传输质量可靠的确定性网络。布局“天地一体”的卫星互联网。
在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出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在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安排下,研究制定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