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3 21:53:40 股吧网页版
罕见《报告》回应“苹果税”质疑!刻意回避区别对待中国市场?苹果:应不会公开置评
来源:科创板日报


K图 AAPL_0

  全球最高“苹果税”问题饱受国内开发者诟病,日前,苹果在其中国官网罕见公布中国开发者及App生态收益情况,称苹果商店(App Store)生态系统促成的“中国开发者的收入自2018年以来翻了近一番,其中超过95%完全归开发者和企业所有,不需向苹果支付任何佣金”,侧面回应了“苹果税”争议。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苹果此番援引了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居恒关于苹果生态系统的分析研究报告,这一举动引发业内诸多关注,多位从业者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称,前述观点不够中立客观。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苹果公司没有说明,在应用软件商店开发与维护上,美国市场与中国市场存在明显的成本差异。但客观现实却是,中国软件开发者需要顶格支付佣金抽成30%,这一抽成比例高于美国市场的应用软件开发者,以及韩国、欧盟市场的应用软件开发者,这份研究报告对此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他认为,此次苹果的发声夸大了苹果的价值贡献,却淡化了苹果在中国的“强硬”。

  财联社记者向苹果发送采访邮件询问如何看待相关评价,是否能对此次侧面回应“苹果税”收取情况作进一步说明,苹果人士回应财联社记者称,“我们应该不会公开置评。”

  居恒教授的研究显示,App Store生态系统在中国促成的开发者营业额和销售额从2019年的1.65万亿元增长到了2023年的3.76万亿元,其中超过95%完全归各种规模的开发者和企业所有,不需向苹果支付任何佣金。同时,大部分中国开发者不需向苹果支付任何佣金,2023年支付佣金的开发者中,超过半数都享受了15%的优惠佣金率。

  同时苹果称,中国App Store收取的有效佣金率低于适用于大型开发者的30%封顶佣金率。例如,考虑到苹果对App内广告收入不收取佣金,大型游戏开发者2023年平均有效佣金率低于20%。

  但刘旭告诉财联社记者,“苹果应用软件商店的确只对比例并不非常高的应用软件收取顶格30%的抽成,但这些软件的总量并不少,且为苹果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也很惊人,但这些数据在该研究报告中没有得以体现,而这些应用软件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我国《反垄断法》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在此次发布的文章中,还罕见对比了“苹果税”与“安卓税”:“Apple对数字商品和服务收取的佣金率是全球统一的,而且Apple不但从未提升过佣金率,反而随着时间推移,推出了新的佣金减免和优惠措施。相比之下,中国Android应用市场的开发者需要根据App内所获得的服务及产生的收入支付不同档位的佣金,其中部分高达50%。”

  不过,财联社记者了解到,苹果App Store对中国和欧美市场采用不同的佣金比例、对第三方支付采取不同的策略问题,这些并未在文中提及。

  刘旭告诉财联社记者,虽然研究罗列了苹果公司在美国、韩国、欧盟的不同收费策略,但是回避了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中国市场和欧美市场的问题。他认为,区别对待可能与苹果公司在美国、韩国、欧盟遭遇反垄断调查与诉讼有关。

  今年5月初,财联社记者多方采访科技厂商人士、App开发者获悉,“苹果税”以苹果生态封闭为前提,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且在前四大营收地区中,中国的苹果税比例高于欧美韩,该政策对中国应用软件开发者影响显著。业内期待国内与欧美同步对苹果展开反垄断调查,使苹果在华业务与欧盟市场同步进行整改,呼吁操作系统良性竞争。

  5月29日,国内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苹果垄断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苹果在中国区软件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原告金某的诉请。根据裁判文书,原告核心诉求包括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苹果支付系统的搭售行为。

  而据苹果最新披露的数据,在2023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开发者中,近半数在2018年尚未进入App Store或收入不足10万元,苹果方面的说法是,这反映出App Store为开发者带来了巨大商业机遇和成长潜力。

  “苹果税”争议后续如何发展,财联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