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成熟并在金融领域加速应用,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要深、都要广、都要强。但与此同时,海量的数据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何破解这一发展瓶颈?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邱志刚强调了重塑“数字信任”的重要性,并提出深圳在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使用上可以发挥毗邻香港的优势,率先闯出一条路来。
破解数据安全困局已迫在眉睫
邱志刚表示,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近两年,金融科技的发展速度有了一些放缓。“这是因为我们人口众多,第三方支付发展得比较好,造成了落地场景特别多、数据特别多。从好的一方面看,更多的数据能带来更多的价值;但另外一方面,数据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同样在不断放大。”
邱志刚所说的“负面效应”,主要指的就是海量数据带来的安全问题。埃森哲咨询公司的研究指出,个性化体验和数据隐私安全对消费者都很重要,不完善的个性化体验以及缺乏数字信任令中国企业在过去一年收入流失高达5.3万亿元。而金融更是典型的科技驱动型和数据密集型行业,如何平衡好金融数据创新应用和安全治理,充分发挥金融数据要素的经济社会价值,已经成为摆在行业各方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不过邱志刚同时强调,暂时的放缓“也不一定是坏事,把事情想清楚,把制度规范好,基础的事做好了,对将来更快的发展才有帮助。”
重塑“数字信任”需多方努力
假如你用到一个APP很好用,会毫不犹豫地分享给别人吗?很多人都会有顾虑,因为要共享数据。邱志刚说,这个常见的现象恰好说明了,人们对于数据的安全存在担忧,“数字经济的发展,首先第一点是得到数据,如果大家不愿意共享数据,谈何发展?”
新型的数字信任体系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过程,只有以数字信任为基础,才能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与数据安全合规可信流通。那么,该如何构建健康的数字信任体系?邱志刚认为,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的明晰化是第一步。缺乏规范的数据收集使用导致消费者遭受“大数据杀熟”、虚假信息误导、被诱导消费甚至数据泄露招致电信诈骗等隐私成本。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出台,明确了平台对用户数据收集使用的具体方式,并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提升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度。
此外,一些购物平台、消费推荐平台上有很多“水军”出现,再加上“热搜”等渠道的推波助澜,让信息传播得非常之迅速,但这些信息是没有经过验证的,是没法辨认真伪的。同时,一些非理性的声音在互联网的情境下又会被放大,这些都会对数据的真实性造成影响,从而破坏大众的“数字信任”。“我和团队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一些研究,比如探讨是否可以通过一些奖惩机制,奖励可靠数据的提供者,严惩数据造假者等等”,邱志刚说,“数字信任的建立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只有在法律、技术和社会层面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
数字信任的重塑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而在这个过程中,邱志刚认为政策引导和干预至关重要。“金融科技是一种创新。既然是全新事物,在相应政策的制定中就必须注意度。政策太严厉,会制约发展;但政策不到位,又会造成风险。政府应该把握政策的平衡点,而最终依靠技术和法律的支撑,共同破解数字信任的困局。”
深圳可在数据跨境流通上有所作为
深圳近日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对于这个目标,邱志刚表示“非常看好”。他表示,深圳这座城市务实且市场化程度很高,金融的基础设施齐备,又具有毗邻香港的先天优势和特区敢闯敢干的精神内核,“这些因素一叠加,让我对深圳的前途很有信心。”
深圳是科技创新之城,邱志刚认为深圳的企业更应该有敏锐的嗅觉和变革的勇气,“在这波科技浪潮中,企业应该抓住机会,在加密赛道、算法赛道、大语言模型赛道等对数据进行更多挖掘,加快数字化转型。”
同时,邱志刚指出,深港两地虽然地理位置接近,但毕竟货币不同、制度不同,“因此,在数字货币的发展和跨境贸易方面,深圳可以做一些大胆的尝试。特别是在数据的跨境流通和使用上,深圳完全有条件探索新的模式。在不同制度下,深圳能否探索出可以推而广之的数据共享模式?我想,这是深圳在金融科技方面比较有前景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