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再次迎来政策利好。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1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
国常会明确,发展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统筹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壮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强化平台经济领域数据要素供给,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增强平台经济领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会议同时指出,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线上消费投诉公示、消费后评价等制度,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正处于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国常会释放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鲜明信号,将极大提振平台经济发展信心。创新和监管、发展和安全相辅相成,遵循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既要加大支持力度,也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
平台经济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到,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平台经济吸纳了超过2亿灵活就业人员。截至2023年6月底,市场价值超过10亿美元、超过100亿美元的平台企业分别有148家、26家,总市值规模达到1.93万亿美元。平台经济打造了前所未有的全新创新生态,集聚了大量的创新资源,成为前沿技术的策源地和试验场,成为推动通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变革的关键力量。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表示,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对于拉动消费、促进就业、改善居民生活、赋能实体经济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消费电商为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网上零售额12.4万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万亿元,同比增长8.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5.9%。
平台企业往往拥有海量用户,掌握巨量数据、涉及众多领域、连接海量主体,容易出现借助市场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和平台从业者利益等问题。比如,流量为先、低价模式导致各平台日益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竞争格局;平台以优势地位极限挤压供应链,激烈的价格竞争让行业越来越卷,甚至导致商家无利可图;为争夺用户和市场,“仅退款”等一系列乱象,导致商家与消费者、平台的矛盾显化。
国常会要求,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线上消费投诉公示、消费后评价等制度,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凌云表示,平台就业与传统就业之间很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规则往往是由平台企业单方面制定的,而且很多大平台有一定的垄断性和技术壁垒,尤其是通过算法制定的规则,劳动者没有办法参与决策和修改,算法本身的不合理也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今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新业态劳动者依法维权。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称,编制系列指引指南,定位于加强对企业的针对性指导,有助于引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参考指引指南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方法,逐步提高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
如何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加以合理规范和引导,是各国共同面临的监管难题。近年来我国坚持统筹发展和规范、活力和秩序,不断健全平台经济治理机制。相继修订反垄断法、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政策举措,平台经济监管取得积极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不少工作仍处于探索中,尚未形成系统性经验。
中央有关部门编写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书中提到,我国平台经济监管模式和治理体系与平台经济自身特征还没有完全匹配,要遵循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监管理念、体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着力打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让企业敢闯敢干敢于长期投入的制度环境。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第一财经表示,平台经济在带动就业、促进消费、赋能企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平台经济自身发展问题和负外部性问题也日益凸显,比如应用创新优势较明显,但科技创新有待加强;平台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平台发展主要集中于C端,针对B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与美国有很大的差距,以及带来的数据和信息安全、垄断、数字鸿沟、税收治理等问题。
吴琦表示,发展平台经济需要坚持鼓励创新与审慎监管并重,实现平台经济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一方面,引导、支持平台创新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加大原创技术、核心技术投入力度,提升平台经济整体创新能力,推动其在服务产业转型、促进消费增长、保障就业民生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完善数据治理规则;通过立法规制引导平台强化自身责任,促进政府监管和平台自治协调发展。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此前发文指出,要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支持平台企业发挥生态优势,提升数字技术和产品服务水平。构建算法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算法备案、分类分级管理、安全评估等监管制度。健全保障平台企业境外发展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
2020年以来,此前自由生长多年的平台经济经历了强监管、逐步整改、常态化监管,后再转为支持的过程。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起对阿里巴巴的平台“二选一”反垄断审查,并于次年4月给出182.28亿元的处罚。2021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指出,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4月29日,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腾讯、美团、字节跳动、滴滴等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
2022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此前强调“常态化监管”的平台经济,会议表述转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政策层面向支持发展倾斜。2023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平台企业座谈会定调“平台企业大有可为”,希望广大平台企业坚定信心向前看、练好“内功”加油干,持续推动创新突破,更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2024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督导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三年整改。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阿里巴巴集团持续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合规质效,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表示,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深入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加快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指导平台企业提升合规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