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如果符合各项条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达到224万元。
符合条件,最高可贷224万元
通知指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通知显示,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
此外,根据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显示,为了落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如符合多种最高额度上浮情形的,上浮额度能否累加计算?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能。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累加计算。
负责人举例称,李某和配偶张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其购买的房屋为新建二星级绿色建筑,则李某和张某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和上浮20%的情形,其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可上浮40%,上浮后贷款最高额度为224万元。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表示,与此前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本次调整后的家庭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提升更为明显,由原来的120万元上升至16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56万元提高至224万元。由于目前广州住房商贷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有利于降低购房贷款利息的支出,减轻购房者的月供压力,有利于提振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积极性,有助于推动广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贷款期限最长可到68岁
通知明确,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上述负责人解读称,退休年龄男性按63岁计算,女性按58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家庭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5600元/月
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上述负责人称,《通知》实施之日起,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2000元。提取流程和材料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负责人还表示,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的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额度上浮40%。《通知》实施后,家庭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5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