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苏州科技金融国际合作发展大会暨第三届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国际创新周开幕。
为抢抓金融改革试点机遇,苏州在会上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苏州科技金融工作的若干重点措施》,围绕科技金融组织体系、科技金融产品、科技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科创金融支持力度。
科创金融政策再加码
早在2009年,苏州就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从完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明确目标任务。
2023年4月,苏州出台了《关于推进苏州市科创金融发展的工作意见》,通过构建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借力资本市场、夯实发展基础等举措,推动科创金融发展。
此次大会,苏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苏州科技金融工作的若干重点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围绕科技金融组织体系、科技金融产品、科技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10条支持政策。
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支持新设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控股公司,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金融机构总部在苏州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子公司,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新设(或升格)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在苏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健全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优先服务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单个产品风险补偿比例最高80%,对符合补偿条件的科技贷款进行“快审快补”。
推动科技保险扩面增效。支持开发普惠型科技保险,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最高50%的保费补贴支持。对科技保险创新险种产生的损失,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偿。
此前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容,苏州等18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若干措施表示,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苏州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推动总规模400亿元的AIC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见效。建立“险资入苏”常态化对接机制,常态化向各类险资推介优质项目。
会上,苏州与工银资本、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交银投资等五大AIC达成落地签约,总规模达400亿元,将为苏州“1030”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批AIC基金及相关项目现场签约
金融合作成果落地
大力发展科创金融背后,是苏州科创企业的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2023年,苏州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6家,全国第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5万家,全国第一;潜在独角兽企业75家,全国第三。如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地方面临的考验之一。
“苏州是长三角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是科技创新的高地,也是科技金融的沃土。”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在致辞时说。
现场,苏州集中发布了一批金融合作成果。包括工商银行与苏州市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将为苏州提供不低于10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与苏州市政府签署科技金融专项合作协议,将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提供科技金融专项支持等。
2019年,苏州获批成为首批开展央行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之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2024年苏州数字人民币交易金额2.21万亿元,累计交易金额超6万亿元,占全国交易总量约三分之二,占江苏省交易总量超九成。
为进一步用好数字人民币优势,江苏省数字金融重点实验室会上发布了苏州市数字人民币预付卡资金监管平台、贸易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信息协同平台三项核心技术成果。其中,数字人民币预付卡资金监管平台是江苏省首个平台型数字人民币预付消费集聚应用场景。
会上,第三届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国际创新周开幕式暨科技金融“国际会客厅”正式启动。据了解,本届国际创新周包含20场系列活动,内容涵盖金融安全、跨境金融、AI+金融等重点热点议题;科技金融“国际会客厅”将依托苏州科技金融发展基础,加强与新加坡、中国香港、上海三个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合作,在四地搭建“科技—金融—产业”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全力促进“产、学、研、投、用”深层次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