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06:09:30 股吧网页版
“先用后付”选择权应交给消费者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一些网购平台推出的“先用后付”功能引发热议。这些平台将此项付款功能设置为默认优先项,但未在显著位置说明具体情况。不少消费者反映,点击付款后本以为是直接付,扣款时却变成了“先用后付”,不用输密码、刷脸或指纹确认就直接下了单,后续想要关闭该功能却很难找到操作入口,并且必须等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才能关闭。

  “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允许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可以先不付款,待收到商品后再进行支付,灵活性和便捷性更强,有利于促进交易。然而这种付款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或无意识中增加额外的消费,从而产生过度消费的问题,甚至背上不必要的债务;如果消费者未能按时完成支付,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确保消费者能够在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市场环境中作出决策,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网购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开展定期摸查和处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先用后付”服务。平台应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说明其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以弹窗或红色加粗等显著方式充分提示付款期限等。此外,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完善售后制度,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撤销误操作的订单,真正将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