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确!有房即可入户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1月27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通知》还表示,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据介绍,自2024年11月27日起,符合东莞市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条件的非莞户籍市民,可以通过“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办理(公安业务-户政业务-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合法产权房屋入户),并在预约时间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中堂公安分局办证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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