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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21:51:10 股吧网页版
重复检查检验能避免吗?北京市卫健委答21记者:北京大多数三级医院实现线上的调阅互认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制度设计,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024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持续性的通知》,通过指导各地完善首诊负责制,明确转诊服务规则,引导规范合理上转,促进顺畅便捷下转,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和连续性。

  同一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以上两份文件,介绍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南方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北京市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重点场景,那么信息化建设在推进互认工作中,能为群众就医带来哪些便利?

  对于上述问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表示,在传统的互认工作中,各医疗机构对于可以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项目,是通过在患者的化验单或者影像胶片上进行标注的方式进行互认的。举个例子,北京市地区互认的项目,在化验单、影像胶片上标记“北京HR”。“HR”是互认这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京津冀互认的项目,标注“京津冀HR”。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到医疗机构的时候,必须带着化验单或者胶片去找大夫,大夫拿化验单、胶片确认并进行互认。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患者带的病例资料不太完整、出现遗漏的情况。同时,我们对互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也难以达到全过程的追溯和管理。这些都是在未实现信息化管理之前,遇到的一些问题。

  李昂介绍,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基于各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联互通,可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线上调阅和互认。现在,北京市大多数三级医院都实现了线上的调阅互认。在信息化的支持下,医师在开出相应的检查检验项目时,信息系统对于可以互认的项目进行自动的提醒,医生通过在医生工作站系统中进行操作,可以调阅近期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检查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无需患者携带纸质结果和影像胶片。

  李昂强调,这项工作的推进,改变了传统的诊疗流程,对信息化的要求很高,是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难点。但对于患者来说,患者就医更加便利;而且,也能够帮助医生更加准确的了解患者既往的病情;同时,也为医院和医生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他同时表示,北京市将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持续听取医生、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对系统的建设和工作的流程进行优化改进,更好地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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