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22:13:50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谈关键机制建设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欣然

  近日,上交所《REIT新视界》第四期节目于上证路演中心平台播出,聚焦全国首单陆上风电及首单民营风电公募REITs——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

  本期节目中,发起人明阳智能集团、运营管理统筹机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的代表受邀,就项目关键机制展开深度交流。

  以REITs为翼探索轻资产运营新路径

  随着新能源项目加速建设和电力市场改革深化,公募REITs成为能源企业资产盘活的新路径。发行公募REITs不仅能帮助公司实现资产出表、降低负债率,同时保留经营权并获取稳定分红,融资资金还能用于新项目投入。

  “以明阳REIT为例,其成功发行为明阳智能集团回笼资金3.2亿元,并带动超十亿元新增投资,对上市公司和投资人均有积极影响。”明阳智能集团联席首席财务官董军政在节目中表示。

  关于明阳智能集团双上市平台如何协同的问题,在节目中董军政表示,明阳智能集团将充分运用两个上市平台,形成资本运作的闭环,实现协同效应最大化。通过REITs实现上市公司轻重资产分离,让上市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优化财务报表,提升资本运作效率。同时,明阳REIT将遵循上市公司规范化要求,建立高效市场化考核机制,提升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两个上市平台将相互支持、促进健康发展,REITs的持续扩容也将反哺风机制造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1+2”专业运营模式护航新能源REITs稳定发展

  明阳REIT在公募REITs领域开创性地采用了“1+2”运营管理模式,即一个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与两个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并行运作。

  在此模式下,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全面规划、协调并调度各项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整体运营的高效与稳定。同时,两家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分别负责黄骅旧城风电场与红土井子风电场的运营维护职责,确保两个项目的稳定运行。

  明阳智能电站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金尚吉表示,三家运营管理机构均深耕陆上风电运营管理领域多年,管理团队及核心领导层在风电运营方面的实践经验均超过十年,拥有深厚的积淀,这为明阳REIT的稳定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据记者了解,在运营管理机构内部,实行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整体而言,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于两个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具有管辖权,能够高效统筹并协调两者的运营工作。两个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则根据各自设定的考核指标,对运维团队实施严格的激励与考核措施。关于业绩考核体系方面,金尚吉表示,业绩考核体系涵盖了组织绩效、超发电量奖励及代运维分成奖励等多个方面,旨在全方位提升团队创收能力。

  同时,明阳智能集团还制定了专项激励管理办法,激励金额直接挂钩电力生产净收益,并依据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该激励方案包括基础奖、超发奖、运营创收激励奖等三个部分,进一步激发了运维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激励约束并重确保运营高效

  基金管理人对运营管理机构同样设置了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旨在确保运营高效,提升项目净收入。该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均与项目公司每年的净收入完成情况紧密相关。

  据基金经理陈元凯介绍,当项目公司净收入完成率能超过95%时,运营管理机构才可以获得这部分相应的固定管理费,当净收入完成率介于90%与95%之间时,固定管理费将扣减50%,而当净收入完成率低于90%时,固定管理费将直接降为零,这一设定旨在激励运营管理机构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净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记者了解到,基金管理人还设置了浮动管理费作为超额激励机制,当项目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净收入时,超额收入部分的10%将作为奖励支付给运营管理机构。相反,当完成不及预期时,收入差额的10%将相应变成惩罚金进行扣减,这一机制旨在鼓励运营管理机构追求卓越,同时对其表现不佳的情况进行惩罚。为了确保激励真正落实到运营管理团队的个人,基金管理人进一步细化了浮动管理费的用途,制定了严密的激励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运营管理机构将实际收到的浮动管理费用里,留出至少20%直接作为团队业绩激励,以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陈元凯在交流中表示,为实现基金管理人后续的监督和管理,运营管理机构每年底向基金管理人提交下一年运营计划时,还需要同步提交激励岗位和激励方案。在激励发放完成后,运营管理机构还需要提交给项目公司激励方案已落实完成的报告。这一系列严格的激励机制和实施方案,旨在确保运营管理机构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营项目,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