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酝畴私募基金遭警示函处罚 违规募资行为被查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27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1月27日发布的公告,福建晋江市酝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委托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进行资金募集活动,这违反了相关规定。此外,该企业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申购私募基金产品的交易记录,也构成了违规。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建晋江市酝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此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该企业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警示函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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