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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23:24: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拟出台十二项措施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
来源:经济参考网

  11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提出了十二项具体措施,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提升深圳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效能。十二项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持续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发展、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打通境内外并购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培育壮大并购重组专业化服务机构、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提升大湾区并购重组辐射影响力、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防控、强化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和保障措施等。

  在具体目标上,《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力争将深圳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投融资活跃区、技术和产业并购交易集聚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示范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先行地、创新资本生态健康规范先导区;推动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质量全面提升、总市值突破15万亿元;推动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100单、交易总价值突破300亿元,形成一批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整体来看,《行动方案》具有以下六大特点:一是旗帜鲜明推动并购重组的产业升级目标,明确并购重组的“向新性”。《行动方案》提出围绕深圳市“20+8”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深化并购重组标的项目的储备、整合和对接等服务。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助力深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增强产业经济发展新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在金融科技、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先行先试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二是加大境内外、深港联通并购重组典型案例探索,丰富并购重组参与主体,提升产业并购的“开放性”。《行动方案》鼓励依托香港资本市场优势,有序推进并购重组项目、金融产品等互联互通,支持企业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范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QFLP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三是聚焦并购重组面临的问题困难,加大并购重组金融工具和资源要素供给,提高并购重组实施的“效率性”。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的资金、资产等问题困难,《行动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加大“20+8”产业基金对纳入深圳市并购重组项目库的项目的投资支持。通过投补联动等方式,支持深圳市符合“硬科技”领域的科创企业发展。支持有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

  四是健全并购重组服务体系,提升中介机构和人才服务水平的“完备性”。《行动方案》提出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构建更加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发展体系,加强市场培育并为相关项目提供全周期、一站式服务。加快培育并购重组专业服务头部机构,支持全球专业服务机构在深设立总部或者分支机构。支持上市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在人才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滚动培养计划,引进具有“产业+金融”复合背景的高层次并购重组人才在深发展。

  五是构建完善并购重组市场生态,加强专项协调和制度保障,提高大湾区并购重组“影响力”。《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并购重组区域联动、支持专项研究、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等,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整合跨产业企业、同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产,强化城市联动、加强区域间产业对接合作并加快形成产业规模效应。为更好发挥政府协调保障机制作用,《行动方案》提出成立央地协同、市区联动的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并购重组项目面临的政策障碍,强化相关政策扶持,支持有条件的区打造并购集聚区,搭建并购重组服务平台。

  六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并购重组的“规范性”。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监控,在并购重组推进过程中加强对税务、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对并购标的、并购价格与真实性进行审慎把关,加大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倡导在资产债务稳健的前提下开展并购重组,避免上市公司盲目扩张、违规并购。加大对并购重组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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