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印发了《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供应链、健全绿色消费配套体系三方面,出台十九条措施,进一步加强绿色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若干措施》基于本地市民消费特点,突出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绿色电力等重点消费领域,巩固绿色消费优势,积极拓展绿色消费场景,持续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消费增长。
其中,在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方面,围绕食品消费绿色化、绿色衣着、绿色家居家电、绿色建材、绿色交通、文旅、绿色电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等重点消费领域提出8条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鼓励公共机构、大型活动优先采购经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支持发展绿色餐饮,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支持服装生产、设计企业应用可再生、易降解的绿色纤维,打造一批绿色品牌服饰。大力发展绿色家装、装配式装修,对保障性住房实施简约环保装修。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以及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等产品给予补贴。
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重点推进医院、学校等政府投资建筑和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
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基本医疗保险限制。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大力推动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支持公务车、警车、国企用车等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做好巡游出租车等到期置换。通过绿色出行积分、碳普惠出行优惠等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构建蓝绿廊道织网的生态游憩网络。鼓励旅游景区绿色经营,积极打造低碳旅游示范景区。
推广绿电绿证交易,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评级。推动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推进绿色公务出行,大力倡导绿色办公。
在打造绿色供应链方面,《若干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涵盖各主体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自愿性清洁生产以及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示范等有关示范项目和荣誉称号的,一次性予以5万元至100万元的定额奖励。
同时,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开展无人仓库、智慧仓储、智能配送试点。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和外卖企业等优先采用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化包装。
《若干措施》鼓励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销售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规范发展废旧产品线上交易平台。鼓励消费者使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倡导公共领域和机关单位在汽车维修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若干措施》还提出,引导绿色消费标准建设与产品认证、完善绿色消费市场化激励手段、鼓励绿色金融服务发展、支持举办绿色展会、大力推行绿色采购、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健全绿色消费配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