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董瑞丰、李恒)改善就医体验“出实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小方便”,关系着群众就医体验的大提升。随着结果互认,患者可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检查,不仅节约就医时间,也减少了不必要支出。
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标准不一、水平不一,如何保障医疗质量,让结果能互认、敢互认?
首先,检查检验结果要“联网”。来自不同医疗机构的结果,在同一个电子平台上打得开、看得到,得统一数据标准。目前,各地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自2023年10月以来持续开展,力争实现各机构之间信息化建设“车同轨”。
此次印发的文件专门提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库、“数字影像”或“影像云”等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区域内跨机构共享调阅。
其次,检查检验结果要“达标”。有人担心,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不准”,上级医院又将其作为诊疗依据,“受伤”的还是患者。
本次印发的文件明确提出,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升辖区内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落实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能力水平。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而言,通过推进结果互认,也在倒逼自身水平提升。只有基层强起来,分级诊疗体系才能加快落地,才能实现大医院不再人满为患、看病检查不再排长队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