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投资者保护机构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一审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判令ST摩登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约2.4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林某某,原董事、总经理翁某某和原董事、财务总监刘某某分别在100%、70%、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资金占用是资本市场一大顽疾。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资金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随意挪用、侵占,导致上市公司遭遇经营危机,甚至走向破产重整或退市,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正义,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过去,由于取证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面对资金占用,中小投资者甚至上市公司本身维权难,常常只能暗吞苦果。此次投资者服务中心站出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为普通投资者伸张正义,最终广东高院“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判决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与董事、高管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和震慑效应。
“追首恶”,谁占用资金谁就得如数归还。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属于全体股东的资金私自占用,把公司当作谋取一己私利的“提款机”,反映出部分大股东守法合规意识淡薄,主观故意性强,影响恶劣。本案对控股股东、实控人严惩追责,将资金占用的赔偿责任落实到当事人,让其付出应有代价,避免了由上市公司代为担责,或最终由中小股东来“买单”的结果。无疑将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产生震慑力,有助于遏制其资金占用冲动,督促其守底线、知敬畏,勤勉尽责。
“打帮凶”,配合作案也不能置身事外。大股东能够顺利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往往离不开董监高的职责缺位甚至配合作案。本案要求参与或配合实施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给所有上市公司董监高敲响了警钟:“零容忍”背景下,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董监高应深刻认识自身职责所在,紧绷遵纪守法、审慎尽责的弦,切勿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可与大股东串通一气以身试法,失职渎职必然会付出沉重代价。
立体化追责,有了可以照抓的药方。长期以来,对于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大多以信披违规进行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案例较少。此次民事追责的落地,为纠治资金占用乱象提供了民事判例指引,完善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行民刑”立体化追责体系,进一步提升了违法成本,有助于激励更多股东提起诉讼,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坚持“长牙带刺”,严打资金占用已成市场共识。目前,投服中心就资金占用事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5起股东代位诉讼,另有多起案件正在起诉准备中。此外,今年4月份,新一轮退市改革将资金占用纳入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资金占用将迎来全方位的围追堵截,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威慑力正逐步升级。
外靠有力的监管执法,要彻底铲除资金占用的土壤,内还得靠有效的公司治理。作为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上市公司应积极主动作为,当好自律表率,进一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发挥好审计委员会和独董职能,加大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以规范有序的治理,助推公司发展立得稳、行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