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8 12:51:10 股吧网页版
为患者减负500亿元,新版药品目录明年起实施!
来源:证券时报

  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

  今年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目录调整范围以新药为主,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种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国家医保局将包括1类化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成药在内的“全球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新增91种药品中38种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了90%,较总体成功率高16个百分点。

  经调整,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同时,调出了43种药品。

  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据介绍,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在肿瘤、糖尿病、精神、抗感染等领域,都有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的药品被纳入目录,同时保证了价格和费用基本相当。如某款重性精神病治疗用药,一针可维持半年有效,与目录内原有每月注射一次的药品相比,能够大大提升患者依从性、减轻医疗体系负担,今年谈判纳入后疗程费用较原有月制剂低30%以上,实现了“提质不提价”。

  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530种,竞价新增38种。同时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受益8.3亿人次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7年来,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改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优化完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7轮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费用水平更加合理,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24年10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受益8.3亿人次,累计为患者减负超8800亿元,充分彰显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福祉的高度关切。

  二是坚持战略购买、价值购买。整合全体参保人用药需求,与药品企业开展准入谈判,以广阔市场换合理价格,显著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保障水平的迭代升级,推动基金支出结构“腾笼换鸟”,充分彰显医保部门系统集成的治理优势。

  三是坚持开放包容、宽广胸怀。目录调整从未区分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属性,无论内资外资、国企民企、中药西药,所有符合条件的药品一视同仁,充分彰显中国开放包容的大国风范。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引导创新。坚决树立支持“真创新”的政策导向,运用药品价值评估、药物经济学评价等技术工具,在有限的基金支撑能力下尽可能平衡好参保人多元化需求、医务人员临床用药以及医药产业发展创新的需要,助力高临床价值、高创新水平的药品获得与之匹配的价格,引领医药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彰显医保部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新版药品目录的落地和执行,坚决保障参保人合理的临床用药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