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市经济”,包括早市、周集、月集、夜市等,主要以经营工艺品、旧货、日用品、农产品、小餐饮等为主。“小集市”蕴含“大民生”。城市“集市经济”是城市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可以满足和丰富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聚集人气、留住 “烟火气”、打造“网红”地、激发城市活力,还是就业岗位的来源和支撑,体现了民生的温度。但是,“集市经济”也存在经营占道、噪声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秩序。
破解“集市经济”管理难题,挖掘其潜在的效益和价值,推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关键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上下功夫。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破”和“立”中实现创新,在“疏”和“堵”上寻找平衡。
“小集市”蕴含“大民生”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城市出现了各种特色主题的“集市经济”,如音乐夜市、文旅集市、后备箱集市等,深受市民喜爱。“集市经济”经营人群多样化,既有退休人员、待岗职工,又有上班族、大学生等,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成为城市居民休闲、淘宝、购物的平台,有的还是“网红”打卡地,成为城市的独特风景。
“集市经济”保障了百姓就业权利,拓展了创业渠道。“集市经济”作为民营经济中最传统、最久远、最典型的形态,具有形式灵活、投资小、经营时间自由、经营成本低、失败风险小等独特优势,蕴含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在推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满足受场地、交通、时空、爱好、习俗等城市客观条件制约的消费群体需求,便捷了百姓生活,是现代商业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集市经济”留住了烟火气息,促进了城市繁荣。“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直播带货、快递到家等互联网商业模式快速发展,方便了百姓“足不出户”的购物需求。而“集市经济”满血复活,为城市百姓提供了走街串巷、悠闲娱乐、淘宝购物、品尝美食的特殊场所。
城市烟火气,是百姓安居乐业和城市欣欣向荣写照。相关数据显示,住宅区是“集市经济”消费的主要场所,占比为56.21%;其次是商业区,步行街、商圈附近消费的比重分别为42.48%和30.72%。此外,社区和地铁口等交通站点也是开展“集市经济”活动的重要场所。
“集市经济”传承了历史文明,发展了特色文化。“集市经济”是一种古老而富有活力的经济形式,《诗经》中就有文字记载,可谓是历史悠久。“集市经济”的传承和发展,让中国逐渐形成了“集市文化”。比如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夜市,就是北京亮丽的集市风景线之一,名扬全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集市文玩文化;亮马河夜市借助灯光秀和护城河的历史文化特色及使馆区的地域优势,成为京城百姓的打卡地。
城市“集市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
城市“集市经济”的发展,需立足于消费方式、场地空间资源和城市环境秩序三个基本条件,这也正是制约“集市经济”发展的短板。
一是人流区域集中,场地空间资源有限。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现代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活资源的发展速度加快。城市聚集了广大的产业和人口,土地供应紧张、商业价值高。小本薄利的集市很难找到合适场地,制约了“集市经济”的良性发展。此外,城市生活节奏快、消费水平高、就业压力大、社会竞争激烈、交通拥挤,对一部分城市上班族来说,“上班围着工作转、下班围着孩子转”已成常态,他们自由支配时间少,很难逛一个距离不近、交通不便的集市。
二是管理难度较大,城市秩序受到影响。“集市经济”的准入门槛较低,方便就业创业,也带来不小的管理难题。微小的创业成本,违法时够不上处罚标准;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差、法纪意识不强,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难度高;现行法规不完善,监管存在盲区;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晰。诸如占道经营、噪声污染、社会治安、产品质量、诚信经营、环境卫生、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给城市的正常运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因地制宜发展城市“集市经济”
“集市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反映了城市的文化积淀、繁荣程度和发展水平,是现代化城市包容性的重要体现,规范管理需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创新发展,着重解决制约“集市经济”发展的时间空间规划、城市秩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三个核心问题,促进“集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此外,在促进“集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防止过热现象,充分发挥“集市经济”承载促就业、保民生、便生活、增收入、助发展的作用。
一是因地制宜,为“集市经济”发展提供时间空间保障。发展“集市经济”,要紧密贴近场地空间资源具体实际、居民的购物需求和生活习惯,在充分调查走访和认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城市布局,科学做好集市的选址规划和时间安排。
如居民小区集市,可充分挖掘和利用小区内楼前屋后的小广场、小空地等场地,时间集中在下午4点至晚8点时段,以农产品、包装食品、日用品、二手闲置物品等为主,方便居民一日三餐生活需求;街乡集市可充分利用车流量小的街边、休闲公园、待开发用地、写字楼前等空间,以早市、赶集、夜市的方式组织,时间主要是早晚或固定周期,除供应居民生活必需品之外,可以增加工艺品、文玩和旧货等品类,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兴趣爱好等需要;商圈集市可以商业中心、购物中心为场地,全天开放,以“老字号”小吃、品牌餐饮、品牌服饰、休闲娱乐、创意产品等,满足居民不同档次消费、休闲娱乐需要。
二是一地一策,为“集市经济”发展提供城市秩序保障。“集市经济”应立足长远、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带来的如环境卫生、质量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运行等问题并优化治理。把“集市经济”的发展和管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做到放而有序、管而有度、服务不留空白,即放开经营有秩序、食品安全有保障、环境卫生无死角、社会治安无案件、消防交通无隐患,做到政府相关部门对摊贩和消费者的服务不缺位。
“集市经济”的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场地区域、时段、摊贩、消费者、商品类型等具体实际,分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措施。小区集市由居委会牵头,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配合,结合居住规模、居民需求、场地大小、生活习惯等具体实际,确定摊位数量、商品种类、经营时间,采取主体身份登记、场地区域固定、摊位三包(即卫生、质量、秩序包干)、评比末位淘汰等措施,实现有序经营;街乡集市可根据街乡居民消费水平、辐射面积、场地资源、历史文化等,由街乡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可适当收取管理费用,各行政部门及时跟进,按各自职责,做好服务监管;商圈集市由产权方、租赁方和经营者按照国家法规和双方合同约定,共同履行责任,各行政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协同共治,为“集市经济”发展提供消费权益保障。集市商品与传统实体店铺商品相比,价格相对低廉,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追溯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加之流动性强,无固定营业场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为“集市经济”发展提供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保障,必须依靠经营者、消费者和行政管理部门,三管齐下,共建共治。
作为集市经营者,要从自身做起,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食品安全优先、商品质量优先,坚决做到不售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积极履行社会监督责任,要注重食品安全,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维权意识。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如何保障“集市经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管理“集市经济”,应完善并出台相关的规定,实现全程量化管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集市经营者,一定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和取缔。
(作者史光福系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主任,徐勇军系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