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28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简称: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809万人、占比14.24%,65岁以上人口达1266万人、占比9.96%,60岁及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分别超过10%和7%,进入老龄化社会。
同时,报告指出,由于广东全省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快,高龄化、少子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日趋明显,预计到203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为此,报告表示,近年广东也通过强化用地和财政保障等方式,持续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三年全省累计供应养老服务用地38宗、675亩,2024年下达中央及省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9.15亿元,比2023年增加1.05亿元。
目前,广东全省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约2.15万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10个,养老机构1651家、有床位21.12万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83家、有床位9.27万张,民办养老机构668家、有床位11.85万张。
同时,广东还在持续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540家,较2023年增长28%,并逐步推进安宁疗护工作,目前全省已有386家综合医院、18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亦提出,目前广东现有的养老服务政策主要面向60岁及以上的全体老年人,对最需要关注和支持的失能老年人群体重视不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大部分用于满足活力老年人的文娱康乐需求,针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不多。
此外,机构养老服务也有待优化。调研结果显示,广东部分养老机构因选址、定价等达不到老年人家庭预期,床位空置率较高,而一些地处中心城区、享受政策扶持多、服务水平高的养老机构则“一床难求”,养老服务供需结构出现失衡问题。
为此,报告建议,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其中包括,逐年增加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解决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问题。同时,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探索通过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融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
针对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报告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政策措施,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究,健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在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全省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对不同失能程度的老年人提供分级分类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报告建议,应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入手,为公办养老机构收住非民政兜底对象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便利。同时,合理确定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养老机构的收费指导价格,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大用地、资金、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