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各商品期货的2501合约临近交割月,同时各商品期权品种的2501合约及股指期货、期权品种的2412合约临近最后交易日,届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将随之变化,基于此特对您做如下提示:
一、商品期货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广州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允许自然人投资者(以下简称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12月31日为相关品种250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除燃料油(FU)外其他品种允许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12月9日为上期所品种24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12月24日为燃料油(FU)250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除原油(SC)、低硫燃料油(LU)外其他品种允许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12月9日为国际铜(BC)2412、20号胶(NR)24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12月19日为原油(SC)250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12月24日为低硫燃料油(LU)250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此外,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12月30日为集运指数(欧线)(EC)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若您在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将按照当日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
若投资者(含法人投资者)想持有相关品种2501合约进入交割月,需满足以下要求:
二、商品期权
根据各交易所相关规定,2501系列商品期权到期日如下:
此外,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PX2502系列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12月27日。
根据交易规则,若到期日您为虚值期权买方,将自动放弃行权;若到期日您为实值期权买方,将自动行权,届时请确保您账户可用资金足以覆盖行权所需保证金。
三、金融期货及期权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12月20日为股指期货2412及股指期权2412系列合约最后交易日,若您在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将按照当日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
四、公司保证金
临近交割月合约可能出现价格波动剧烈,成交不活跃等情况,请个人投资者谨慎交易即将到期合约。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在本月不同阶段对各交易所相关品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
如实际调整日期或收取比例与上述不符,请以官网最新公告为准。各品种限仓细则请参见各交易所相关管理办法,或致电400-980-1818详询。
特此通知。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