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复旦大学教务处发布《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规范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使用AI工具的行为,明确多项禁止使用范围。
上海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多所高校、科研机构接连出台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规范使用AI已成业内共识。
明确AI禁止使用范围
根据《规定》,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AI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作者可在特定范围使用AI工具。包括文献检索与整理、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非创新性方法的AI工具辅助、参考文献格式整理。
同时,《规定》明确了多个禁止使用AI工具的范围。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
——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根据《规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作者需在承诺书中披露使用AI工具的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等。同时,作者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此外,作者须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负最终责任,AI工具不得作为作者或合作者。
《规定》明确,学生如果在使用AI工具时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学术不端(不当)的,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等。
规范使用AI工具成为共识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多所高校、科研院所接连出台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
11月起,《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细化制定了82种失信行为。其中明确,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材料的行为,列入科研人员科研失信行为。
今年,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发布《关于加强2024年毕业论文(设计)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随后,该校继续教育学院出台细则,明确学生不得用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个人写作,禁止完全依赖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论文(设计)写作或研究,禁止直接复制粘贴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论文(设计)成果。
该学院还明确,学生须明确披露是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并填写相关表格,详述使用AI工具的方式、细节,包括模型/软件/工具名称、版本及使用时间等。
天津科技大学、湖北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纷纷在今年发布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检测通知,识别论文是否出现“AI代写”情况。
其中,天津科技大学明确,所有2024年大四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需检测,AIGC检测结果显示的智能生成内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学院将向超出AIGC检测标准的学生发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