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慜)为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监管部门每年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总体投放、成本及风险、服务结构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合规经营及内控、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普惠金融在政策推动下实现了增量扩面。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指挥棒”结合当前形势和实践需要进行了多方面修订,将有助于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
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
早在2020年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督促和激励商业银行持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效。新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正是在此制度基础上进行的优化调整。
具体来看,新办法根据近年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要求进行了修订。在完善评价内容方面,办法聚焦工作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供给,优化信贷结构,落实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在优化指标设置和评价标准方面,办法注重服务实效评价,既考量银行自身指标纵向变化,又注重其与同业横向比较,提升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在改进评价机制方面,办法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联动,在全国统一的评价体系内,给予省级派出机构一定自主权,以更好反映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效果。
“与2020年版的评价办法相比,新版评价办法进行了多方面修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表示,例如在评价内容上聚焦重点工作,上述六个评价要素与2020年版评价办法有所不同,此前为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五方面。相应地,在二级评价指标方面,新办法也做了不少调整。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办法的修订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从“增量扩面”到“提质增效”
自2013年国家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普惠金融已经历经十余年的探索,“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达32.58万亿元,同比增长超14%,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水平;普惠小微授信户数6203万户,同比增长1.6%。
随着普惠金融增量扩面,监管指标也在不断优化调整。例如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再对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作出明确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也对“两增两控”指标做出优化,不再强调量的增长。
今年以来,围绕普惠金融推出的增量政策愈发精准,例如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放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以及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大覆盖范围的落地等。
“之所以进行这些政策调整,主要是因为外部环境以及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李广子表示,这是因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规模也在上升,授信额度需要进行相应增加。无还本续贷政策覆盖范围的扩大主要是因为当前部分中型企业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有助于以时间换空间。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此表示,今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变化,更加强调市场有序竞争,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和引导。
与此同时,普惠金融市场格局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国有大行日益下沉成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而不少中小银行原有的市场空间被挤占,银行“内卷”现象引发关注。
李广子认为,普惠金融增量扩面一定程度上是由政策推动的,国有大行业务不断下沉使得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竞争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通过政策调整或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国有大行与中小银行错位竞争,比如提高普惠信贷额度标准、淡化普惠信贷增速要求等,进而防止市场竞争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