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明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范围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重点项目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安排的资金,用于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均需承担支出责任的财政事权事项。
重点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
(一)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支出;
(二)国家级口岸公路支出;
(三)内河高等级航道(不含长江干线)支出;
(四)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五)综合交通融合发展支出;
(六)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支出;
(七)交通运输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支出;
(八)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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