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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23:47:20 股吧网页版
2023年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出炉,69家因无保荐上市公司被划为N类
来源: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于12月2日从券商处获悉,上交所向各券商下发了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审核动态2024年第6期(总第25期)》(下称《发审动态》)。

  自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简称“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提升。

  在本期《发审动态》中,上交所对并购重组项目预沟通的注意事项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发审动态》中指出,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可以关注以下三类事项,充分利用现有沟通渠道,做好咨询沟通工作。

  一是关于申报前咨询材料。咨询材料应包含相关事实及问题、中介机构的明确研判意见和依据。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尽可能一次性提交完整详实的咨询材料,提高预沟通效率。对于交易方案的咨询,咨询材料应有相对成熟且清晰的交易方案设计、明确的咨询沟通问题,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应结合相关规则对交易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充分评估。

  二是关于申报前咨询回复。原则上,审核中心对于申报前并购重组项目的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等涉及本所规则理解和适用问题进行答复,同时基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方案的自主谈判和协商, 从合规性角度提出咨询建议。

  三是关于内幕信息管理。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发布前,咨询材料应进行必要的信息脱密处理,信息知情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要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近期指出,上交所将加快推动“科创板八条”落地见效,丰富股债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供给。加大科创领域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支持上市公司用好用足并购重组工具。

  此外,《发审动态》中提到,沪深交易所近期完成了2023年度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共涉及 103 家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保荐机构。经评价,6家保荐机构划分为A 类、20家保荐机构划分为B类、8家保荐机构划分为C类,其余69家保荐机构因相关年度无保荐上市公司或者无进入审核注册环节的首发项目划分为N类。

  本次评价工作中,3家保荐机构因2018年保荐上市的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保荐项目发行人涉嫌欺诈发行被立案稽查,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风险调整。

  《发审动态》中提到,沪深交易所将结合实践适时完善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价科学性与规范性,督促保荐机构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与执业水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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