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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3 06:20:21 股吧网页版
确保数据跨境流动高效便利安全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顾洁 于百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日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中国“将发布《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愿同各方深化合作,共同促进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

  新质生产力活跃引擎

  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近年来,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形成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和秩序。联合国制定发布《全球数字契约》、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谈判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多边、双边实践,体现了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共同意愿和选择。

  作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经济体之一,中国的数据跨境流动量预计2025年将占到全球的27.8%。数据要素通过跨境流动,可以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开辟新路径。比如,通过数据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突破传统要素的边际递减约束;通过创新链上的数据共享与整合,加速技术迭代和知识更新;通过全球创新网络的数据联通,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数据赋能创新的发展模式,有望重构全球产业与创新体系。

  以上海为例,出口结构升级正在催生数据跨境流动的新需求。特别是,以新能源汽车、文化产品和信息技术产品为代表的出口占比持续攀升,具有更高的数据密集度——智能汽车需要传输大量的运行数据,文化产品的版权信息复杂多样,信息技术本身就是跨境数据流动的重要媒介——数据跨境流动生态日趋复杂。

  其中,上海集成电路行业海外业务占比33.1%,智能网联汽车占比20.1%,生物医药占比14.3%,让跨境数据流动涉及全球研发协作、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等多个方面,对数据安全和国际标准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数据跨境流动新格局,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供给。比如,率先出台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发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为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提供保障、服务和支持。

  应对跨境流动新挑战

  随着数据跨境流动需求的增加,相关企业同时面临认知、能力、环境的“三重困境”以及多节点多重流转的风险隐忧。

  在认知层面,针对212家跨境企业的合规调研显示,近1/3的企业对数据跨境政策存在理解偏差。健康医疗领域尤为突出,多数医院依赖第三方平台开展数据出境,未建立境外接收方合规利用数据的管控措施。

  在能力层面,相关企业对国家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东道国数据监管规定了解有限,导致在推行数据合规计划时频频受阻。

  在环境层面,国际规则冲突加剧了经营风险。以丝路电商为例,尚缺乏统一且广泛认可的多边规则,供应链数据、原产地证书等关键数据的互联互通受阻。

  此外,随着跨境数据流通的多节点多重流转,初始被判定为“无害”的数据在境外可能与其他数据源多次结合,重构出高度敏感性或战略性的信息;部分数据处理者可能直接进行数据传输或通过分散数据体量有意规避评估审查,致使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发现并进行管理。

  新形势下,有必要基于龙头引领、行业赋能、普惠支持的原则,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第一,构建多层次能力提升体系。

  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数据跨境合规认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具有完整合规体系和丰富经验的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分享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据治理最佳实践。

  同时,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经验交流机制,组织编写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梳理典型场景下的操作规范;打造“跨境数据创新学习社区”,建设集法规解读、案例分析、风险评估、合规工具于一体的在线资源库,形成可持续的学习支持体系。

  第二,完善法规技术保障基础。

  构建专业化的数据跨境服务支撑网络,组建跨领域专家咨询团队,整合法律、技术、管理等领域的优质资源,提供包括合规评估、技术实施、风险监测等在内的全流程服务。

  开发标准化的合规自评工具包,建立数据跨境合规信用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与金融支持、通关便利等挂钩,形成激励相容的治理机制。

  第三,深化国际规则协同。

  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优势,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制定,重点推进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数据治理规则对接;在金融、贸易等重点领域率先探索双边或区域性数据流动互认机制,推动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和风险评估框架。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国际数据港核心数据中心、创新试点专用数据机房和国际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建设,打造安全可靠的数据跨境流动枢纽;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新型风险。

  第四,推出多维度安全治理方案。

  通过合同条款明确数据接收方在数据存储、使用、再转移等环节的具体义务,细化平台运营、数据处理等环节的责任分担机制;部署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流向追溯系统,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实时监控和审计。

  构建数据血缘分析工具,提升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可信数据中转站”,设计“数据护照”制度,实现数据跨境流动的可信认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数据要素跨境流动空间。

  (作者分别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产业创新数据实验室主任、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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