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加强证券公司集团风险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征求行业意见。
据悉,并表管理覆盖证券公司及各级附属机构,以及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涵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等多层级的职责分工,涉及公司治理、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各关键领域。中证协可以对券商并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并对违反指引的相关券商及责任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
明确适用范围及管理范围
《指引》明确了并表管理的定义,即证券公司对证券集团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有效识别、计量、监测、评估和控制证券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并表管理的要素包括并表管理范围、公司治理、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
从适用范围来看,并表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指引》中所称的证券集团由证券公司及其下设的各级附属机构组成,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境内外各级子公司,以及按照本指引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
从并表管理的范围来看,并表主体范围方面,一是涵盖了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并表范围的机构;二是证券公司对被投资机构不构成控制,但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潜在损失足以对证券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应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并表业务范围方面,证券公司应当将纳入并表管理机构的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业务范围。
规范内部交易管理
《指引》对公司治理、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并表管理各构成要素的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
其中,公司治理方面,《指引》提出,券商应确保整个证券集团组织架构清晰,保持证券集团内股权结构合理、透明,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持股、多层控股,避免造成组织架构混乱、管理责任不清、报告路线复杂等问题。
《指引》要求,券商应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集团并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频率为每3年至少进行1次。券商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中证协报送年度并表管理情况。
《指引》对内部交易管理进行了规范。证券公司应对证券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充分关注潜在利益输送、虚增资本、转移收入、风险传染、监管套利和其他对证券集团稳健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证券集团内部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与其附属机构、附属机构之间的金融市场交易及衍生交易、资金拆借(借款、融资融券、回购等)、表内授信及表外类授信(贷款、同业、担保等)、交叉持股、资产转让等。
《指引》要求,券商应在证券集团内建立与证券集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度、政策、工具、流程和报告路线等,对证券集团的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
明确评估检查与违规处罚机制
自律管理方面,《指引》明确,中证协可以对券商并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了解证券集团总体架构、股权结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情况,关注券商跨境跨业经营的附属机构风险状况对证券集团的影响,掌握证券集团的整体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券商应予以配合。券商违反本指引的,中证协将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对券商及相关负责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考虑到行业实际,《指引》针对不同类型的券商设置了不同的并表管理过渡期。已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的券商,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其他下设有境外附属机构的券商,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其余券商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年。
2016年,中国证监会组织启动了券商并表监管试点相关准备工作,并在2020年初对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券商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推行并表管理相关要求,为积累行业并表管理和并表监管经验奠定了基础。
中证协表示,试点以来,证券公司境内外附属机构持续增加、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复杂程度随之提升,集团经营面临诸多挑战,强化证券集团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日益突出,尚需出台统一、全面、兼具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的行业性并表指引。在此背景下,制定适用于全行业的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对于引导证券公司完善并表管理架构和模式,加强对子公司的定位和管控力度,不断提升证券公司集团经营竞争力及行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中大型券商普遍将子公司视为推动资产管理、期货交易、基金管理、另类投资及海外业务发展的核心平台。这些券商通过增加资本注入、输送专业人才等方式,助力子公司不断壮大,从而显著提升了子公司在整个券商集团中的战略地位。鉴于并表监管是对金融集团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证券行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对集团化经营的证券公司进行并表监管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