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因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担责
来源:财中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3号,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陆宇和董事会秘书陈香因存在违规行为而被责令改正。经查,威创集团在2023年5月和9月与5位董事监高人员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累计支付离职补偿金2382万元(税前金额),且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管部门指出,陆宇和陈香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威创集团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方案,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若对该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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