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4 21:47:50 股吧网页版
承诺期内未增持公司股份 宝馨科技时任董事长、总裁被通报批评
来源:大河财立方

K图 002514_0

  12月4日,深交所公布对王思淇、左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交所文件显示,2024年2月8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馨科技)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宝馨科技董事长王思淇、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

  但6个月后,2024年8月8日,宝馨科技披露的《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王思淇和左越在增持期间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

  对此,8月7日,宝馨科技曾在公告中解释称,王思淇和左越因受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影响,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宝馨科技时任董事长王思淇、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