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4 22:54:40 股吧网页版
恒泰证券员工刘卫萍违规销售私募被警示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4日电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在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告,刘卫萍因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薛家湾准格尔路证券营业部的从业期间,销售私募产品时存在误导性表述和不当协助客户提供个人收入证明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要求刘卫萍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强调应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若对该决定不服,刘卫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