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12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围绕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和辽宁省国资国企领域对口合作,推动两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召开交流座谈会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贺青在会上指出,希望两地国资国企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上聚合力开新局。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大战略,持续深化协同协作,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共同履行好国资国企功能使命。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上聚合力开新局。聚焦两地产业发展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升级上加强协同、优势互补;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合作,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协同创新项目,在共同建设高水平创新高地上深化合作、率先实践。在建立健全常态化合作机制上聚合力开新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全力抓好合作项目落地落实,携手推动两地国资国企改革迈向深入,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表示,希望两地国资国企积极发挥各自在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和长三角国资国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协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两大国家战略。他强调,要在企业管理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提升市场化意识、转变管理理念。要推进产业升级融合,依托上海国资国企相关要素产品,助力辽宁国企提升智能制造管理水平,实现数字化升级。要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扎实推进“一对一”项目合作。要推动金融服务合作和资本互通,研究开展国资基金、国企股权合作。要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利用双方科技优势实现互补共赢,加强人才队伍共建,定期开展技术研讨和人才交流培养。
会上,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地相关国有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