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在成都召开第二次成员大会,进一步凝聚保险行业力量,总结“四川模式”,更好发挥巨灾保险共同体的平台作用,加快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保险服务民生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副司长(正局长级)卜凡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祁建华、四川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关民军、巨灾保险共同体大会主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降彩石分别致辞。
卜凡伟表示,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灾害频发,巨灾保险对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巨灾保险,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巨灾保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等部委,积极推动巨灾保险发展,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将灾因由地震扩展至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保额实现翻番,建立多灾因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扩大试点范围,为地方政府提供差异化定制化风险保障方案;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发挥损失补偿能力。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业主动作为、积极发展巨灾保险,全面加强巨灾保险前沿研究,稳步推进地方试点,不断丰富完善风险分散渠道,逐步夯实巨灾保险发展基础,更好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
祁建华表示,四川是自然灾害高风险省份,建设好巨灾保险制度、落实好巨灾保险政策,是人民至上、为民监管的必然要求。过去十年,四川作为全国巨灾保险的“先行者”“排头兵”,持续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转移巨灾风险,由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城乡居民提供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保障,先后覆盖省内20个市州,累计承保城乡居民1200多万户,提供风险保障超3000亿元,打造了巨灾保险的“四川模式”。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发布后,四川金融监管局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升级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保障需求,服务好新时代治蜀兴川和国家战略腹地建设。
关民军表示,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作为一项财政支持的普惠政策,财政部门需要在巨灾风险管理中主动发挥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确保政策精准滴灌。近期发布的《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方案》一是在地震责任的基础上增加“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保险责任,二是基本保险金额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为鼓励城乡居民参保,四川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继续实行保费补贴机制,“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城乡居民按照基本保额参保时,由投保人个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费补贴。对于特殊优抚群体,基本保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把这项民生福祉工程落到实处,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完善提供“四川样板”。
降彩石指出,在监管机构、财政部和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巨灾保险共同体持续推动落实国家巨灾保险制度,面对巨灾风险管理这样一个世界性难题探索了“中国解法”。今年以来,巨灾保险共同体实现“升级扩容”,在河北、湖北、北京门头沟等多地开办多灾因巨灾保险,1月-10月,为全国6371万户次居民提供了22万亿元巨灾风险保障。巨灾保险共同体将以本次“四川模式”升级为契机,深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风险减量服务质效,拓展巨灾保险覆盖范围,将四川巨灾保险探索走出的一小步转变为国家巨灾保险发展的一大步,充分发挥巨灾保险的功能作用,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而不懈努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财政部金融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巨灾保险共同体成员公司和上海保险交易所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