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2 11:24:00 股吧网页版
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启动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郝帅)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2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场会暨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立足实际改革探索,工作举措亮点纷呈,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前两批35个试点地区发布制度性成果143项,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温州市出台全国首部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针对商业秘密侵权焦点问题,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2024年前10个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113件,罚没金额3505.86万元。

  在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启动了第三批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于12月确定上海市闵行区等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试点范围变更为合肥全市。第三批试点的启动,进一步扩展了创新试点工作的省域覆盖面,实现了东、中、西部地区的全面覆盖,将持续深化以点带面的影响力,更好发挥创新试点工作对我国整体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提升的辐射带动效应。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