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12月14日起,6个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本批次房源3599套,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6折。据悉,这是第二批由政府组织直接面向个人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悉,本次配租359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在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南山区。其中,龙华区中海明德里项目552套,龙岗区联发天境雅居项目488套,宝安区凤鸣水岸花园406套、万科都会四季花园项目867套,南山区深铁阅山境花园286套、安居高新花园1000套。
本批次房源包括736套单身公寓,一人及两人家庭可申请;2069套二房户型,三人家庭可申请;794套三房户型,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
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本批次房源租金标准最低为联发天境雅居,32.4元/月·平方米;最高为安居高新花园(北区),57.6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本批次配租认租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有申请意愿的市民可在市住房建设局官网提交认租申请。认租结束后,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认租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市住房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安排选房并开展租赁合同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