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推动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在加强区域金融体系建设方面,《通知》提到,支持持牌金融机构集聚。鼓励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在外滩金融集聚带设立独立法人主体、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专营机构和派出机构。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集聚。
在支持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与对外开放方面,《通知》提出,鼓励金融要素市场创新。支持金融要素市场提升完善金融市场定价、支付清算、风险管理等功能,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金融要素市场探索与人民币海外清算行、中资境外机构等合作,推进与在沪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交易、托管、结算环节,多维推进跨联互通,为境内外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鼓励培育壮大耐心资本规模,支持区属国有资本主动参与国家级和市级重大产业基金出资,强化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领域,有效满足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及研发项目融资需求,以资本市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支持培育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方面,《通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行业影响力。每年根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产品创新、奖项荣誉、发展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经综合认定给予不超过5亿元的专项奖励。此外,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要素市场等金融基础设施、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管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产业类投资性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经综合认定对优质主体给予不超过5亿元的专项奖励。
在优化金融产业生态圈方面,《通知》提出,推动举办金融领域高能级行业活动。支持举办各类国际级、国家级金融产业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创建金融领域境内外合作平台,经综合认定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