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妍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常常通过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等虚假宣传的旗号,变相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最终骗取高额费用。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证券日报》记者反映,最近频繁接到自称某银行信贷中心的贷款推销电话。据记者梳理,近一个多月以来,全国各地已有约30家银行机构发布谨防不法贷款中介的声明,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期,银行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密集发声的主要原因是:其一,不法中介假借银行之名侵害消费者权益又出现了新的套路,行为较为猖獗;其二,部分银行的基层机构或者客户经理在业绩压力之下擅自与不法中介合作,对银行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12月份以来,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发布声明称,从未和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提醒广大客户提高警惕。
上述银行在声明中表示,在本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需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代办费”等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以这些名义收费的行为均与银行无关。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无需抵押担保”“特殊渠道”“当天放款”“低息贷款”等诱导客户办理贷款的情况,银行建议客户保持警惕。
此外,部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也同样发布相关声明,其中包括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等。
例如,12月2日,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发布声明称,该行普惠贷款业务不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合作,并且将对不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该行还开通了举报监督渠道。招商银行贵阳分行也表示,未与任何不法贷款中介开展业务合作,客户在该行办理业务无需向中介支付服务费、介绍费、代办费等费用。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防范不法贷款中介》,旨在警示消费者避免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甚至洗钱诈骗等套路陷阱。
此前,已有多地监管部门发布开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比如,今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表示,将严厉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法贷款中介严重危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不法贷款中介存在欺诈风险。可能以“低利率”“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但实际收取高额中介费或隐性费用。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不法贷款或其他违法行为。二是存在高利贷及变相贷款风险。一些机构以隐性条款方式设置极高利息和违约金,可能导致借款人深陷债务危机。三是存在信用损害风险。不法中介可能滥用消费者信息申请贷款,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杨海平建议,商业银行应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从客户营销环节开始,加强合规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推行阳光化信贷作业流程,以多种形式公开信贷申请受理渠道、方式,以及贷款条件等信息。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和银行内部人员的勾结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不法中介开展的欺诈行为,要诉诸法律。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贷款。在办理业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授权,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增强反诈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总之,银行、监管与消费者需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