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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09:43:32 股吧网页版
立方快评 | 别让套路 毁了好模式
来源:大河财立方

  近年来,“先享后付”这种新型消费模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消费者先享受服务,再分期付款,看似解决了传统预付费模式交钱容易退钱难的痛点,让不少人心动。但实际情况却远没有商家宣传得那么美好,反而成了一些商家的套路陷阱。

  “先享后付”本应是一种创新支付模式,让消费者以灵活的方式享受服务。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一模式在一些领域已经变了味儿,成了商家宰客的新工具。比如,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曝光的美容行业乱象中,消费者被诱导签约、强制扣款,甚至连手机都差点被工作人员“抢”去操作。这哪里是“先享后付”,简直成了“先套后坑”。更夸张的是,某些商家为了规避风险,在消费者首次付款时,就通过精心设计的套餐和小字条款,确保回本甚至盈利。这种充满心机的设计,把消费者权益抛之脑后,实质上是一种不对等的契约关系。

  打擦边球,套路全在条款里。这些平台和商家最擅长的,就是通过一纸看似正规的协议,把消费者套牢。一方面,将强制扣款、违约金等重要条款隐藏在不起眼的小字里,让消费者签约时难以察觉;另一方面,借助支付平台的技术接口,绑定信用卡扣款,进一步增加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这些套路背后,折射出一整套以不透明、不平等为核心的商业逻辑。这些无良商家利用信息差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的利益一步步被侵蚀。

  更值得注意的是,“先享后付”模式与信用体系的捆绑问题。某些商家以影响征信为威胁,让消费者无法摆脱强制扣款。这种“征信绑架”,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可能对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带来负面影响。信用体系是为了保障社会诚信运行,而非商家牟利的工具。

  监管不能缺位,维权更要发力。面对“先享后付”存在的乱象,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出台针对性的政策,遏制“先享后付”走形变味。比如,要求商家在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标注重要条款,明确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解约权。同时,加大对商家的资质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对以“先享后付”为名行骗的行为零容忍。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在签订任何涉及分期付款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避免稀里糊涂地掉入套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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