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KF植物去屑止痒洗发水等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此次被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包括:标示备案人/生产企业为广州美科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为广州清力科技有限公司的KF植物去屑止痒洗发水;标示生产商为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销为广州道到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道到道发质营养霜;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润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人为莱恩(广州)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尚康源瓷溜滑补水香丝乳;标示为广州梦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菲达EVFDAS香氛精华液;标示为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珂芮丝臻采润肤冰凝膜;标示委托企业为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委托生产企业为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销为广州无忧客贸易有限公司的瑞虎清水黑发染发膏(自然黑);标示为广州樱娜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施瑞莱光感靓肤乳;标示为上海利莱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sweetcolor指甲油SH324;标示为汕头市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茗雪瓷肌无瑕补水修颜BB霜;标示为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
其中,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