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多,第十批国家医药集采 (以下简称“国采”) 来了。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以下简称“第十批国采文件”)的公告。12月12日,本次国采在上海开标。
自2018年起,国采已经走过7个年头,共开展九批十轮集采,纳入374个品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本轮国采拟纳入62种药品、263个品规,创历次集采之最,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年底。
谈及本轮国采,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相比于前几批国采,本批国采申报要求更加严格,竞争或将更加激烈。
规则发生重大变化,B证企业或受影响
和过往相比,本轮国采规则发生重大变化。
事实上,在第十批国采文件公布前,就有“国采规则在中选标准上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消息在业内流传,并引发了激烈讨论。
如今,靴子落地,有何影响?
金春林表示,本轮国采规则有三个变化:一是入围标准提高,多种情形下,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视为占用同一名额;二是取消“50%降幅可中选”这一规则,取而代之的是不高于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的报价可被选中;三是增加了“复活”机制,入围后没有中标的企业可以有第二次机会竞标。
而最受业内关注的新规要数6种情形下的涉及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企业,实际申报企业数计为 1 家。
“这项新规对B证企业是个打击,相关B证企业肯定要重新调整策略,可能要重塑国采格局。”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生产,而B证企业就是受托生产企业。
第十批国采文件规定多种情形下可视为同一申报企业。例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间接控股超过 50%等情形;企业之间存在该品种有效注册批件转让的情形;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委托同一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情形等6种。
“同一个品种,受托生产企业可能会有多个企业委托。新规出台后,如果只有其中一家企业或联合体有申报资格,那其他家就没有集采资格了。”上述业内人士说。
截至2023年底,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纯B证的企业共1097家,共有5816个药品批件(含批件转移),有436家B证企业还没有药品批件,只有661家持有B证的企业有药品批件,平均每家有8.8个批件。
“联合体申报”强调合规
和过往国采相比,本轮国采的关键词或是“合规”。
第十批国采文件中指出,鼓励相关企业在集采过程中积极主动提供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证据,经查证属实,提供证据的企业若涉及医药企业信用失信的,其失信自动修复时限可相应缩短。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同步发布公告,对6家企业在第七批国家集采品种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串通申报、协商报价等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业内将此称为“国采第一大串标案”。
除了将这6家企业全部列入违规名单外,公告还宣布从2024年8月21日起暂停它们国采参与资格6~12个月,即这些企业无法参与第十批国采。
“本轮国采的联合体申报规则,有助于企业之间形成合作,共同应对集采带来的挑战,同时也可减少恶意竞争和串标现象的发生。”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据第十批国采文件显示,“同一申报企业认定”即涉及企业可自愿组成联合体并作出承诺,授权其中一家企业为代表进行联合申报,如联合体内其他非授权企业申报价格,则该企业申报价格无效。
邓之东表示,“同一申报企业认定”新规将对药品研发、持有、委托生产的生态产生根本性影响,有利于减少围标现象,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会促使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生产能力的提升,减少对外部生产资源的依赖。
针对取消“50%降幅可中选”这一规则,金春林说:“改变降价即可初步入围的规则,这提高了对企业定价的要求,对外资企业、原研产品影响很大,或将降低其中标概率。”
而“复活机制”则是:因不符合拟中选企业确定准则里规则一要求,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有效申报入围企业,若接受按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最高拟中选价格,则可获得拟中选资格;如同品种按规则一拟中选的企业只有 1 家,若接受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拟中选“单位可比价”的 1.8 倍,则可获得拟中选资格。金春林认为该机制“对企业来说,是个利好”。
邓之东表示,新规能使更多企业参与到集采中来,有助于增加中选企业的数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也将进一步规范集采过程,维护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