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9 04:35:40 股吧网页版
税务部门再曝2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件
来源:证券日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税务部门在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对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同时,坚持依法依规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12月18日,上海、厦门税务部门分别依法查处并公布了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王子柏偷税案件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程虎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依法纳税是各类经营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维护自身形象和品牌信誉的重要法则。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升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税费服务,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行业领域的税收监管措施,为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经营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网络直播从业人员作为公众人物,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纪观和职业观,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平台企业也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不断推动行业沿着合法合规轨道高质量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