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因违规被监管警示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19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决定,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因在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风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查验计划编制落实不到位、查验义务履行不充分、法律意见缺乏适当和充分证据、执业工作底稿制作不完整,以及法律意见书内容不规范和存在遗漏等。
这些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相关条款。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需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管理,提升执业质量。如对该措施不服,律师事务所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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