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正编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国家标准,以加强摩托车噪声的控制和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中国摩托车行业在近二十年来,一直稳居世界前列。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摩托车保有量约9000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20%。2023年行业共产销摩托车1941.63万辆和1899.07万辆,其中完成燃油摩托车产销1415.13万辆和1418.02万辆,大排量休闲娱乐摩托车(排量250mL以上,不含250mL)产销51.18万辆和52.54万辆;电动摩托车产销526.5万辆和481.05万辆。
行业发展趋势预测显示,我国摩托车行业是在市场经济充分竞争中成长起来的产业,虽然行业目前处在结构调整与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未来几年仍将面临着政策(禁限摩)等多重压力,但对于摩托车行业而言,依然会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摩托车噪声作为环保强制性检验项目,一直是我国摩托车行业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是生态环境部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和工信部进行公告管理的重点项目。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对摩托车产品的加速行驶噪声和定置噪声进行考核,而信息公开管理和公告管理仅对摩托车产品的加速行驶噪声进行考核。
《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受交通噪声影响比例为21.37%,仅次于社会生活噪声(64.7%),成为影响区域声环境的第二大因素。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低至43.2%,机动车噪声的管控形势依然严峻。
编制说明介绍,由于我国摩托车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特点造成我国摩托车工业的技术进步滞后于产业的发展,企业对整车噪声、舒适性等方面投入较少,我国摩托车产品的噪声控制水平与国外产品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我国摩托车噪声在城市机动车噪声中所占比例虽然不高,但由于具有刺耳、脉动大的特点,属于最令人头痛的噪声之一。再加上摩托车经常行驶在居民拥挤的街区,频繁穿行于支网小路乃至里弄过道,离行人和住宅很近的行驶特点,因此噪声危害相对更加严重。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噪声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而且还引发多种慢性病,损害身心健康。为了降低摩托车行驶噪声,减少摩托车噪声对人们工作生活的不良影响,修订摩托车噪声标准,加强摩托车噪声控制,对新车和在用车噪声进行有效监管,对于提升声环境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说明介绍,我国现阶段执行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标准至今已经近20年之久,由于标准制定时依据的摩托车产品情况、噪声控制水平和管理要求与目前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尽管噪声限值不断加严,但是随着在用车保有量激增,摩托车噪声的污染程度仍呈上升趋势。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混合动力摩托车和混合动力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噪声测试方法;增加了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附加噪声测量要求;修改并明确了定置噪声测量仪器、测量场地、测试方法、数据处理等内容的技术要求;修改了定置噪声限值要求;修改了环保生产一致性技术要求、增加了下线检验、在用车噪声检验、噪声质保期规定和环保信息公开等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组介绍,新标准实施后,企业为应对新标准需要对噪声关键零部件进行优化升级,新车型的噪声控制水平将会得到有效提升。定置噪声检验将作为在用车噪声监管的手段和标准依据发挥重要作用,更契合城市及公路交通的运行情况,对于改善声环境,减少居民的投诉,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
自2016年我国摩托车执行国四排放标准以来,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制造工艺水平较之前已大幅度提升,目前电喷的普及应用已经对噪声降低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应对新标准技术改进成本不大。经调研,新标准实施后可能产生的零部件优化升级费用均摊到每台量产车增加成本20元/台左右,对企业不会产生太大经济压力。
编制组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可以促进我国摩托车生产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保证产品一致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我国摩托车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专家表示,实施新标准后,将使我国的摩托车噪声标准与国际接轨,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具有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在用车定置噪声抽检的检验依据标准,为主管部门进行噪声管控、防止摩托车消声器篡改等行为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