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遭判决 需偿还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0日电*ST鹏博(600804)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作为被告,因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借款利息504万元(暂计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律师费1万元。
此外,判决中提到,若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也由公司承担。尽管一审判决已作出,但由于存在上诉的不确定性,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案件进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2024年前三季度,*ST鹏博实现收入13.63亿元,归母净利润-3.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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