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20:18:00 股吧网页版
抓住时机二次上市?赛力斯或登陆港交所,今年股价涨幅近70%
来源:时代财经


K图 601127_0

  “财大气粗”的赛力斯,也要去港交所了?

  据财联社报道,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A股上市车企赛力斯(601127.SH)或将于港交所进行二次上市,并聘请中金、中信建投为其上市保荐团队。“赛力斯目前处于(赴港IPO)前期准备阶段,目标筹资逾1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1亿元),最快计划于明年完成。”

  问界M7 图片来源:时代财经摄

  对此,时代财经向赛力斯集团证券事务部以及公关部门核实。其证券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暂不清楚此事”,公关部门截至发稿未予答复。

  在业内人士看来,赛力斯此时选择赴港二次上市有一定的合理性:其与华为合作推出的问界车型正在热销,使得自身业绩大幅改善。因此赛力斯近期登陆港交所,相较而言更好获得资本的青睐。

  赛力斯今年下半年在资本市场动作频频。其先后斥巨资收购了“问界”商标、华为引望10%股权、汽车工厂100%股权等,合计花费超过271.64亿元,堪称今年业内大手笔。

  但对于刚开始盈利的赛力斯来说,二次上市或是其融资的重要渠道。

  要抓赴港时机?

  2025年对赛力斯而言,或许是个关键时机。

  自2022年2月与华为合作推出首款车型问界M5以来,赛力斯的市场表现纵有起伏,但在今年却一路上涨。今年前三季度,以问界车型为主的赛力斯汽车卖出29.3万辆汽车,同比增长625%。

  这使得赛力斯今年前三季度的营收达到了1066.3亿元,同比激增539%。同时赛力斯的净利润也上演了极限反转,前三季度由去年同期的净亏损22.9亿元变为净利润40.4亿元。

  汽车销量、利润齐增长,让赛力斯成为了资本市场的“骄子”。

  今年A股首个交易日以来,赛力斯股价已由77.17元/股大幅涨至12月20日收盘的131.10元/股,涨幅高达69.88%。当前赛力斯市值已达1979亿元,在国内仅次于比亚迪、长城汽车和上汽集团。

  赛力斯在今年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华为,但华为的智选车合作伙伴已不仅限于赛力斯。

  去年11月,华为与奇瑞合作的品牌智界横空出世,让问界不再是唯一。而到了今年,华为与北汽集团、江淮汽车合作的享界、尊界,让外界的目光更加分散,问界则成为了华为“四界”之一。

  甚至一定程度上,尽管华为方面对“四界”定位有所区分,但以问界M7、智界R7为代表的车型已处于同一竞争领域,且其动力类型也趋于一致。随着品牌、车型的增多,问界的市场销量可能出现下滑趋势。在今年9-11月,赛力斯汽车月销量分别为35825辆、33921辆、32352辆。

  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选择在目前资本市场表现优秀、而汽车销量尚未出现巨大波动之际赴港二次上市,相较而言能够取得更加积极的表现。

  “今年赛力斯在汽车市场和资本市场均表现亮眼,因此确实迎来了二次上市的良好时机。”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纪雪洪对时代财经表示:“同时随着汽车业务的快速改善,赛力斯也迎来了战略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个节点二次上市对企业自身发展而言,也有望发挥积极作用。”

  3个月花了271.64亿元

  今年下半年,赛力斯发起或参与了多次重大资产交易。如在今年7月,赛力斯花费25亿元买下了华为手中的“问界”系列商标。

  8月25日,赛力斯再次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115亿元。据赛力斯与华为签署的投资协议估算,引望的估值约1150亿元。

  “本次投资入股引望公司标志着赛力斯与华为升级为‘业务+股权’的全面合作,开启双方合作从1到N可持续发展的新起点。”赛力斯集团董事长(创始人)张兴海表示,赛力斯将力争三年计划实现问界年产销百万量级目标,带动引望百万台套供应。

  进入9月,赛力斯又宣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价81.64亿元购买龙盛新能源100%股权,以获取龙盛新能源持有的、用于生产问界系列车型的超级工厂。此前,赛力斯方面主要通过租赁获得该工厂使用权。

  到了9月底,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即“赛力斯汽车”)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49.6亿元增至99.6亿元,增资50亿元。赛力斯汽车是赛力斯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集团旗下整车业务。赛力斯公告称,增资的目的是为增强赛力斯汽车的资本实力,满足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资金来源则是集团自有资金。

  据时代财经不完全统计,仅在今年三季度上述重大交易或活动中,赛力斯就花费了271.64亿元。

  如此巨额的支出,对刚刚开始盈利的赛力斯而言无疑是存在一定压力。在此背景下,赴港二次上市融资,不无可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