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平台内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广泛关注。这一举措会给商户经营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和财税专家。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指出,《规定》的主要目的还是通过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有效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对平台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当然,部分中小微企业受财务专业性等因素影响,可能在申报纳税方面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但也不必担忧。”汤继强进一步解释道,当前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都是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一直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在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其本身所需缴纳的税收很低或者基本不用缴纳。也就是说,即使《规定》实施后,这类企业规范了自身税务申报,企业税负依然不会增加。
即便年销售额超过120万元的平台内商户,比如某个体户年收入150万元,因其可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每年大致仅需要缴纳不足万元的个税,增值税减按1%征收率计算全年最多缴纳1.5万元。总体来看,平台内绝大多数商户税负不会增加,维持在较低水平。
对于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根据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2023中国蓝领群体就业研究报告》显示,新就业形态人员群体平均月薪为5000元~8000元左右。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在扣除减除费用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即使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以综合所得年收入16万元为例,在享受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以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每年也只需缴纳千元左右的个税。综合来看,平台内的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税负也不会增加。
记者采访了解到,真正会受到影响的,只有那些存在恶意刷单、虚假营销、偷逃税款等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商户。一些商户反映,平台经济内卷严重,个别商户为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不仅扭曲了市场的真实供需关系,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更侵害了依法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
“将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提升到税法规定的正常水平,提升到和绝大部分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的同一水平,是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黄立新说。
对于部分企业关注的信息报送负担问题,黄立新指出,商家的基础信息、收入信息等本身就在各平台信息系统中,由各平台负责统一归集向税务部门报送,不需要额外报送,也就不会增加平台内商户和从业人员额外资料报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