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1 09:02:00 股吧网页版
1批次“好伙计”食醋总酸不达标
来源:新京报

  12月20日,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5期(总第489期),该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等22大类食品103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8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龙口市东江优百客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龙口市龙新酿造厂生产的“好伙计”清香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批号:2023/6/16,规格型号:350ml/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3.50g/100mL。

  根据工商信息,龙口市龙新酿造厂成立于2001年,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注册资本1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