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ESG理念推动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建设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万航渡路校区举办,50多位嘉宾参与研讨和交流。研讨会围绕ESG理念对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影响及其社会责任的建设路径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各金融机构嘉宾对如何践行ESG理念实践进行了分享与汇报。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围绕金融机构ESG报告的实践与规则完善展开。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沈伟发表题为“供应链安全立法、ESG和国际法”的主题演讲,探讨供应链安全立法的多元目标与国际法检视,特别强调ESG在供应链安全中的重要性,指出各国立法需平衡经济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应积极应对,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安全例外原则维护国家利益。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健教授指出,国内ESG披露尚处试验阶段,面临多元使用者和预测性挑战。樊健强调机构投资者对ESG信息的专业需求,并警示虚假陈述风险,呼吁优化披露策略以降低诉讼成本。
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理事郭振强调ESG在中国的发展与实践,特别是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他指出了ESG信息披露中存在重要的实务问题,并呼吁中国加快构建符合国情的ESG评估体系,以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动权,确保ESG实践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
会议第二单元围绕金融机构运用ESG理念践行社会责任的制度创新展开。
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志青强调了ESG在平衡企业利润与社会责任中的核心作用,并指出中国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特别是在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领域。他呼吁,为响应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全球可持续披露准则,中国应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管晓薇律师提出,金融机构践行ESG理念是对长期目标的追求,同时在制度构建方面,需要从普及度、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三个维度进行提升,建议通过现有制度的梳理、适配和自我调整,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角度进行制度创新,以促进ESG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和实践。(冯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