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合同满10年可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来源:界面新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12月23日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继承、结婚离婚权利人变更等内容。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办法,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二)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三)因按揭贷款为该套安居型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