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3 16:24:00 股吧网页版
立方观察 | 把好“关键少数”入口关
来源:大河财立方

  12月20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4号》(以下简称《指引》),引发行业广泛热议,也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划定了更高的资质门槛,同时细化了任职备案程序。毫无疑问,这不仅是对金融行业治理能力的进一步升级,更是在监管层面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关键少数”必须专业过硬,行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专业能力不是锦上添花,应是基本要求。作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关键少数”,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作用不言而喻。企业治理搞得好不好,风控能力强不强,最直接的责任就落在这两位高管肩上。然而,现实中,部分机构用人标准模糊,甚至对高管资质的要求流于形式。这不仅为行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也让合规风险无形中放大。

  这次《指引》明确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需具备至少3年证券、基金或金融工作经历,且至少一人需拥有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用最简单的逻辑来讲,当“门槛”清晰了,就不再给“浑水摸鱼”留空间了。不懂行、不专业的人靠关系“上位”的机会,将被制度牢牢关死。

  更重要的是,《指引》要求经营机构从聘任源头审慎把关,对拟任人选展开深度尽职调查,不符合条件的绝不能侥幸“带病上岗”。这是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证券基金行业的高管位置不是谁都能坐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才是硬核标准。

  打破侥幸心理,制度漏洞不再是遮羞布。《指引》不仅对“任职资格”划出红线,还对“任职备案”给出了更严格的程序规范。经营机构若拟聘任的高管资质存疑,必须提前与监管部门沟通,避免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上任后“带病执业”,进而给企业乃至市场造成隐患。

  这一要求,直指部分机构“先上车后补票”的潜规则。过去,有的公司为了应付监管要求,草草做出人事安排,出了问题才临时补漏。而这种“事后纠偏”的成本显然高昂,既浪费资源,又拖累行业规范化进程。如今《指引》要求提前沟通与把关,将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把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也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机构无路可走。

  更为瞩目的是,《指引》还压实了主要股东的责任。过去,部分股东因为不熟悉监管要求,提名不合规人选,导致经营机构陷入困境。如今规定明确要求机构及时向主要股东传达《指引》精神,这无疑是在告诉股东:别乱提名,你的决定关乎整个公司的未来。

  高管“门槛”高了,行业才能稳了。此次《指引》的发布,不仅仅是一次规则细化,更是对行业痼疾的精准打击。多年来,证券基金行业高管管理存在的核心问题在于“专业与责任脱节”。有的高管经验不足、能力欠缺,甚至连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了解;有的高管虽然资历够,但履职不尽责,关键时刻难以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在行业中屡见不鲜,甚至已经成为部分机构治理不善的主要根源。

  如今,证监会通过强化“关键少数”的专业门槛,把选人用人的责任压实到经营机构和股东身上,实际上是一次彻底的“入口革命”。通过规范关键岗位的人事安排,监管部门正在为证券基金行业建立一道更加坚实的“防火墙”。这意味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老路行不通了,行业管理必须全面步入实质合规阶段。

  当然,规则再好,关键还在于执行。如果经营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对制度打折扣、搞变通,那再细的规则也只是“纸老虎”。因此,监管部门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确保这套制度体系的落地见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